我要我们在一起

草草 发表于 2006-10-15 15:34:13

终于买了网卡,都快没钱吃饭了,却还是要上网。

也开始习惯成为一个网虫的生活,只是不再挂q,而是开始习惯性的收发邮件。

心情烦躁,可能是因为天气热的原因吧。都已经10月中旬了,却还是3字打头的气温,真是让忍受不了。偏偏学校还停水,据说是南太武那边的水管爆裂……身上都是粘粘的,没法洗脸,更不用说洗澡了。看到学弟的签名说黑龙江下雪了,还是要感慨一下。何况有没有电风扇,这种可以媲美土耳其浴的寝室,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昨天去了新生交流会,给那些小孩子讲什么诸如经验之类的东西。看着他们和自己去年一样单纯好骗的样子,觉得自己还是太简单了。

在这个岛上待了一年,连自己都开始有些岛国居民的味道了。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地方了,真的。因为自己的排斥感吧。

昨天一起去的还有系里的学习尖子。听着他们给学弟学妹介绍经验,自己就觉得特别惭愧。这一年,我除了喝酒演戏上网花钱懒惰之外还学会了什么?荒废了时间,然后自己为自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仿佛我的人生一直是这么走过来的。当习惯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还有习惯下去的必要么?





明天社团要纳新,想要把logo传上来的,结果却因为文件太大……

那天小虾问我对矜秋还有感情了吗,我说不知道,然后他说我死鸭子嘴硬。其实我是真不知道啊。做这样一个社团一年多了,热情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却突然发现我们成了十佳社团和品牌社团,不得不说社长大人是很厉害的,他也很辛苦了,遇上我们这群懒惰的小病。可是一个社团做成现在这个样子,究竟还是学生社团的初衷吗?我们做社团到底是为了什么?那天开会的时候社长就说,现在我们已经变成为了做社团而作社团,所以每一届新生来的时候,都有学长学姐会告诉他们,社团什么的其实都是骗人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和我们想象中的社团不一样吧。当你成为管理层的时候,没错,是很锻炼人的,可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一切都没有意义。可是这就是“中国国情”啊。昨天选举的时候听同学说了一句:“大学不是中国民主的试验田,大学是民主首先沦丧的地方。”不能说不对,因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比我们将要面临的,已经好了很多了。





现在北京时间大约是下午……好吧,我承认自己不分白天黑夜。在想这样一篇日志和标题有什么关系。

其实是和我最近在听得歌有关系。我要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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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

草草 发表于 2006-10-14 12:12:08

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也不知道。然而我今天竟然知道了。
其实我只是在赌气而已。


让什么辩论、社团、活动……统统见鬼去吧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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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

草草 发表于 2006-10-03 15:38:59

开始想要苟同废除黄金周的想法了,国庆长假,真是个噩梦!

在寝室里面对着电脑窝了三天,吃了n碗泡面加外卖,终于忍受不了的跑了出去,这才感受到什么叫做人烟稀少。和小虾去龙厦,点了一碗肉末茄子煲(嘿嘿,符鬼同学,看过来啦……),一碗醋溜白菜。都是我喜欢的,从第一次去龙厦开始就不变的经典菜目。吃完饭,屁颠屁颠得……会寝室,好吧,继续上网,继续看电视……

花两天时间看完了一部大河剧,其实就是日本的古装戏。此段时间狂迷日剧中。J家的小心肝……无限惹人怜爱……虽然大河剧里没有花容月貌的j家小弟弟,但是看看也无妨吧。这又是一部讲述后宫女人争斗的剧集,名字叫《大奥华之乱》。故事发生在德川幕府第五代将军德川纲吉统治时期,一堆红宫女人之间的故事。后宫戏不是不是第一次看了,也看了《大奥》、《女人天下》、《金枝欲孽》几部戏。觉得最好看的可能还是《大奥》。是因为我喜新厌旧的原因?还是因为那些令人炫目的布景?当然是不如咱们的紫禁城了嘿嘿……好吧, 其实是因为我太无聊了吧……




现在是10月7号,继续写。

四天之前大概是因为想睡觉吧。最近懒了好多。没事干在朋友的博克上乱转也绝对不会留言,大概是因为想起小虾说起他不喜欢别人给他留言吧。突然就觉得还是有很多人和我们是不一样的。对别人的劳动成果妄加评论是不好的。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吧,昨天去了鼓浪屿,很不错的地方,夜景很美。不是刻意营造出来的灯光与音乐,而是山里的静谧和安逸让我心动。想着以后老了就要来这样的地方养老,反正也不是很贵,2000快一个月哈哈……

睡觉的时候踢被子,结果早上起来的时候受凉了。嗓子很痛。不过想起昨天玩的3.0版的杀人游戏,心里还蛮高兴的。不过嗓子还是好痛啊啊啊啊……

这样为国庆做一个句点?……





列举一下最近在迷恋的事情。嗯,迷恋,一个有点浮滥的词

1.打电话回家。因为中秋的原因吧,想家。对了,也吃了月饼了。昨天在鼓浪屿,看着天上的月亮开始幻想蛋黄,旁边的人差点被吓倒海里去呵呵。想去海边走一走呢。海风……伤皮肤……算了……昨天打电话给老妈,一个半小时10块钱。嗯,老妈不听得向我炫耀她换了新的雅诗兰黛之后皮肤如何如何光滑,是个好现象。倒是我越来越糟糕了,不吃水果的原因吧,老妈如此说。我讨厌水果,我讨厌一切和水有关的东西……所以脸上终于开始长痘痘了啊。老妈教训的事,可是我以后还是不会吃水果嘿嘿。

2.大河剧。嗯,又是一个浮华的东西。如此如此

3.馄饨。馄饨摊的老板已经认识我了,是个好现象。馄饨,辣椒,胡椒,刺鼻的香味,只要还有食物,我就知道自己还活着。

4.在听的音乐。
王菲、龙宽九段、张学友、……忘了之后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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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卢旺达

草草 发表于 2006-09-30 14:21:46

用一天时间,看完了《卢旺达饭店》。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部电影的存在?比恐怖片更恐怖,比惊悚片更让我觉得惊悚。好吧,我害怕的,不是血腥的屠杀镜头,不是生存与道德的毁灭,而是赤裸裸的对于人性和生命的践踏。或许不应该用“践踏”,因为他们的眼中根本没有生命。



以下是官方的剧情梗概:
1994年4月6日,一架载着卢旺达胡图族总统哈比亚利马纳和布隆迪总统的座机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上空被火箭击落,两国元首同时罹难。4月7日,空难在卢旺达国内立即引发了胡图族与图西族两族的互相猜疑,从而爆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武装冲突和部族大屠杀,令世界震惊的人间惨剧拉开了帷幕……被胡图族种族主义者控制的广播电台也为大屠杀的行为煽风助阵,他们叫嚣着“让一切郁积的爆发出来吧……在这样一个时刻,鲜血将滚滚而出”,失控的人群在失控的媒体号召下四处搜寻和杀死图西族人,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

当一个国家陷入了疯狂,世界也闭上了双眼时,有一个名叫保罗·卢斯赛伯吉纳(唐·奇德尔 饰)的饭店经理却敞开了温暖的怀抱,他经营着当地一家云集着欧洲游客和军界政要的米勒·科林斯饭店,八面玲珑地运用着一切关系尽心地呵护着饭店的顾客们。保罗是胡图族人,而他的妻子塔蒂阿娜(索菲·奥康尼多 饰)却是图西族的,对他而言,在动荡的时局中,保护他的图西族的亲戚与朋友成为了一生中面临的最大使命与挑战。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无作为和与世界媒体的隔绝使得保罗夫妇二人和在饭店中避难的1268名当地居民更加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心与勇气,“我们一定让全世界都无地自容地去采取应有的行动。”事态越来越严重,百日之内竟有约100万人死于非命,但米勒·科林斯饭店却成为了嗜血荒漠中的一片生命绿洲。对于西方的强大和维护世界秩序世界和平的信念已经渗透到了保罗的每个血管里,他一直都相信着依靠那些以美国西欧国家为主导的联合国可以在卢旺达实现和平,至少那些白人朋友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帮助他。但在战争爆发后的一系列事件,所有的希望都成了泡影,多年的经营只能换来一个生命的延续而已,最后也被迫背井离乡。




不错的故事,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却总觉得这样的故事有些生硬。

刚刚出场的时候,我以为Paul是一个自私,圆滑,唯利是图,却依然有一些光明面的小商人。他在西方政要面前唯唯诺诺,在胡图军阀将军、白人和各方力量之间周旋,在暴动来临时掩护他的图西人司机,在夜半时候按捺着躁动的妻子,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图西邻居被带走……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世界都背叛了他的时候,张开本已孱弱的双臂,保护那些原本和他毫无关系的人。

有时候我在想,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这样做?如果他丢下其他人,只带着一家四口离开,凭他的关系网,是一定可以做的到的吧。在那样危急的状况下,如果足够麻木,良心也不会有一丝丝的不安的吧。有什么会比保护亲爱的家人更重要的呢?那么是什么促使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不懂,真的不懂……正是这不懂促使我看下去。这可以称之为伟大吗,对我来说,已经是了。伟大不是一个简单的用以被歌颂的词汇,而是对人性的尊敬——可惜,我依然相信人性。

Paul真是一个传奇的人物,那些电影里的小细节,至今令我战栗不已。

联合国的维和将军告诉Paul,“你是这里最机灵的人,可是在他们眼里,你连黑人都不是,你只是个非洲土人!……在他们眼里,你连一张选票都不如!”只因为这里是卢旺达,这里没有石油没有黄金没有海峡,所以卢旺达只能选择被遗弃。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一切民主和谐的口号都变得空洞无力。民主?维和?世界宪兵?不过是政治的玩笑而已。

一个欧洲的摄影记者,搭上了当地的一个图西族女孩。临行的时候,那个女孩哭泣着恳求他救他,而他却只是将一摞摞形同废纸的法郎塞进她怀中。这个记者其实算是个正面角色了,至少他是真心的想要帮助卢旺达人民的,是他拼死拍到了种族屠杀的画面。然而在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他选择的依然是自私的逃避。然而我们能说什么?如果是在那个时候,你我会如果选择?他没有错,保罗的坚信也没有错,那么谁错了?

撤离的那天下着大雨,摄影记者走向大巴士的时候,酒店的侍者还在后面给他打着伞,他连声说着不要侍者却坚持,因为即使在那时,他们都还坚持着自己的专业—高级酒店的星级服务,记者无以自容,只能说羞愧两字。西方人给当地人洗脑,告诉他们什么叫品位,什么叫服务,却没有告诉当地人怎么振兴自己的民族。这是我从一位网友的博客上“复制粘贴”下来的。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只是觉得愕然而已,在生命面前,自己从前所学过的那一切陡然变得苍白无力,好像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丑。

我们都是小丑,因为我们的人性,已泯灭在卢旺达。

结束卢旺达。

卢旺达,一切都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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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某一天

草草 发表于 2006-09-26 15:51:59

还是不擅长拟标题,所以顺手胡乱取了一个。终于恢复正常生活,好吧,其实我还是有在翘课。至少国际法有在认真上不是?去年考得太烂了……

发现自己有妄想症,妄想妄想……其实是自恋吧。辩论课上得好辛苦,不好玩。恩,什么事情认真起来之后都是不好玩得吧。总是这样,因为任性而开始,因为懒惰而结束。快要十月份的夏天,依然很热,热得不想十月。突然开始怀念桂花和绿豆糕的味道。然后是飘满大街小巷的赤豆酒酿。秋天还要吃什么?大闸蟹?是阿,陈米醋加菊花酒,解腥驱寒,最好不过了。还有呢,就是月饼。小虾笑我说,所有的节日都被我吃掉了,所以秋天的月饼是很好的东西。我喜欢蛋黄和伍仁馅的。蛋黄是因为我不爱吃甜食其实,至于,伍仁,是奶奶爱的。又想起了很多事情呢,小的时候……

可惜已经不小了。那天去bbk买洗面奶,老板居然说:年纪都这么大了,也不能再装小孩子了……好吧,虽然不是说给我听得,其实还是蛮刺激的。老了呢,还有一个月就19岁了。长大一岁,真的开始不好了。所以还能称之为“长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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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鸢尾

草草 发表于 2006-09-23 14:23:55

我认识两个jojo。

我这么说就好像我知道两个美雪,大美雪和小美雪。男人都会喜欢安达充,我坚持这么想,因为我喜欢。大美雪温柔善良出色,而且爱他,但最后他才发现小美雪才是他爱的女人。这世上的事情本就如此,谁都无力改变。

需要强调的是,我是个女的。是的,这种说法似乎粗俗,却再正确不过。这是属于女人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没有男主角。

我和大jojo很早就认识了,大致估计应该是3岁左右,不过我不怎么相信——这是我老爸的说法。我老爸和她妈妈是原来住在一片老房子里的,用种说不定会被嘲笑的说法叫做“世交”。其实老房子里的人都挺有感情的。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坚持说我和jojo是“青梅竹马”的原因,不过我总觉得这个词这么用有点问题。这一段完全是父亲的记忆,我不置可否——我的童年生活一向乏味,多一点情节未尝不好。其实童年这回事,若是认真回忆起来,也是可以很精彩的,只是我懒得去想,况且有些东西从另一个角度看来,难免不枯燥。更重要的是,我还没能弄明白,童年的定义是什么。

我喜欢用“六一”来衡量一个人还是不是儿童,可惜这个标准不适用于我自己,至少不能适用这段回忆。假使依照这个标准,无论怎么算,我都是在童年时期遇到了小jojo。然而那时,我们都已不再年轻。

年轻时什么东西?现在想想真的很奇妙。现在我才20多岁,但皮肤开始松弛,一熬夜就有黑眼圈,每天需用兰寇涂脸,并且同样不快乐。





星期六晚上,一向如此,派对之夜。周六是我的休息日,第二天是卫生日。休息一整天,再累的人也睡到发麻。没有工作,没有节目,没有约会,照例找一个主题派对,穿上最随便的衣服,窝在角落里独自快乐。我还年轻,我还年轻……我只得用这种方式魔幻自己。

今天是周六。我蜷在不知道哪一间大宅里,披一件洋红色羊毛披肩,不知像哪个年代走出来的奇怪产物。手中一罐喜力,不喝烈酒,不抽烟,我素来如此。然而偶尔还是要堕落。

然而坐在阳台喝啤酒竟也不得安生。不多久,就有人探进头来。

“不好意思,打扰了。”

来了,来了,这经典的开头,总是如此。于是并不急着回头,却看见一个纯净如水的年轻人。我好多年没有这样形容过一个人了,但那个男孩子,却给我这样的感受。不是面目如画,只是干净。我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样的男孩子了?他浅浅一笑:一个人喝酒,不会闷吗?

“你在搭讪吗?”可惜了这样好的面容,我叹息一声,到底不过如此。

“我只是想知道,一个人喝酒不会闷吗?”他的笑容依然是干净的,干净到几乎叫我以为自己是小人之心。

“不会。所以你可以离开了。”

然而他并不离开。阳台上本就有好几把椅子,藤编的,非常舒服,可以让人整个缩在椅子上。他也只是拣了一把坐下,也不说话。其实他的声音是很好听的——并不是磁性,而是毫无侵略性的柔和,仿佛具有安抚人心的功效。

“女孩子喝酒不好,”过来半晌,他才轻轻开口,“你是失恋了吗?”

“只有失恋的人才有资格喝酒?”

“大凡喝酒的女孩子,总会有许多故事的。”

喝酒的女孩子?每个女孩子都有一段故事,但不是每段故事都不可为人所知。

“你要听故事吗?”

他温柔的点点头,温柔到近乎温顺,我实在是喜欢这种男孩子。

“那么把你的故事告诉我。”





念书的时候我喜欢八卦,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畅所欲言,但现在我讨厌听故事。知道的太多不是一件好事,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突然发现以前和现在,自己改变的还蛮多的。

以前不喜欢温柔的男孩子,真的。我总觉得他们毫无男子气概。我以前也有一个观点,总觉得漂亮女孩子是可以肆无忌惮的,但我却不是漂亮女孩。我是……怎么说呢,总有女生说要嫁给我,多么美好,可惜我不能娶她。直到他出现,而我想娶他。

我当然不能娶他。

注意,我说的是他,而非她,或者她们。

他是谁呢,我现在竟不记得这个人了。记不起他的一切,长相,声音,动作,甚至我和他相处的细节。但是我总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那里,在我遥远的记忆里,挣扎着,不肯离去。在我们的记忆里。

因为jojo这么说。啊,我说的是大jojo。我总是不记得把她们分清楚呢。





“然后呢?”他柔声问我。现在我们各拿着一杯酒,阳台上的凉风有人与我分享,而窗外party里的一切与我无关。

“没有然后,”酒是辛辣的whisky,抿一口会有热热的感觉顺着喉道滑过,“我不记得了。”

“你说谎。”

“好吧,就算我说谎那又怎么样,我为什么要把我的故事告诉你?”

这个男孩子竟沉默了半晌,“我送你回去吧,你不应该待下去了。”

“不用了,不要忘了你也喝了酒。”

我裹紧披肩,匆匆走下楼,外面凛冽的风让我打了个寒颤。这样也好,够清醒。有多久没有一个人走在夜里了?我是真的不记得了,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了。

离开的时候有没有哭呢,jojo总说我的眼泪不值钱,可是大喜大悲的场合我从来不流泪。人情淡薄至此,还是素来如此?仿佛我又看见我们了:我,jojo,小娇……我们素来如此。

素来如此。

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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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黄

草草 发表于 2006-08-07 14:25:52

(其实这是我高二时会的一篇练笔——那个时候是被规定每周要教练笔的。当时刚刚文理分班,处在一种极为低迷的情绪当中。于是整篇文章写得其实就是文理分班的事情。暑假回家,把以前的一些存稿打了出来。现在看看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一小破孩,其实还是相当矫情的,还认为自己矫情的有理。不过幸好我能这么想,说没我在进步,不是吗?)



我开始想鹅黄虽然我很少这么想再然后我看见一群人抬着棺材匆匆跑过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想只看见血开始滴下来猩红的血顺着夹缝一滴一滴血很粘稠像大红袄子上的丝线一滴一滴落在地面上落在青石板铺成的路面上落在黝黑深邃的石罅间向上溅开像怒放的玫瑰正在凋零我开始喊但没有人看见没有人听见穿着白色衣服的人继续向前跑血迹开始形成一条抛物线然后唐僧跑出来哎呀血滴下来地面都弄脏了你不就是想要我替你打扫吗你想要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你要是说出来我就会帮你要是想要跟我说我也不会不帮你你要是不想告诉我我就不会知道况且这样做是不对的血滴下来是很脏的碰到小朋友就不好了就算没有碰到小朋友弄脏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听见自己尖叫

我睁开眼,却发现没有梦,四周是一片混沌的黑暗,没有一点声音,连蚊子也没有。我打开灯,有灯光。两盏灯,一盏白色,一盏橙黄。白色的灯,很亮,亮得晃眼,上面有蛾子在飞,依然没有声音。我怕蛾子,很怕很怕。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去厨房找水喝,厨房里没有水。我倒空了五个水瓶,有一点灰暗的颜色在杯中晃荡晃荡,水让我想起蛾子。我一松手,杯子掉在地上,没有摔碎。杯子掉在地上,掉在地上,有刺耳的声响。在深夜。我捡起杯子,没有水了。我的嘴唇很干,像龟裂的树皮,又有一点像桔子皮,有白白的脉络。我坐下来,将皮一片一片撕下来。然后我尝到血的味道,在我的舌尖。我站起来,又站起来。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恍惚之间我看见G。她悲伤的眼穿过我的身体:“level,你只是个孩子,是个灰到发白的孩子。”




初三那个暑假似乎是我生命中最凉的一段夏日。很自然的考进了那所我从小学一年级起就一直在我人生规划中的高中,却突然有了无所谓的感觉。我看得透炙热的阳光,却触不到身边的温度。皮肤开始麻木,连思想一同成为斑驳的马赛克。那些孜孜不倦的追求一瞬间称为岌岌可危的符号。

这个夏天,唯一可以庆幸的事只有一件,和G考进了同一个班。

G是我的朋友,换过很多个英文名,最后还是喜欢G这个字母。我坐在第五排遥遥地望着她最前方的背影,下课时她走过来抱住我的臂。手掌插入我温暖的口袋,她在黑暗中和我十指交握。我们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不自觉地哝哝自语,甩着手走过黄昏的余暮,在晕黄的光芒下耸立的电线杆,扯着长长的电线,穿过一天又一天。于是时光就在极小的得到与失去中扭转为神迹,譬如旧CD上的划痕,嘶哑着回忆深深的依恋。我在军训的夜里躺在她身边,天花板压得很低很低。我紧紧地抱住她,戴着耳机听齐豫空灵的声音在风中回荡。在黑暗中,她看不见我努力睁大的双眸流出的东西,叫做泪。

JoJo开玩笑的说我们是同性恋的时候,我的手正插在G的臂弯里。忽而开始怀疑GAY这种东西是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然后我和G相视不语,在心底默默否认。星期天G来我家看片子,我坐在铺着暖色方格床垫的小床上,双手缠过头。她的头发很硬,摩挲着我的脸,像是在风中飞舞萧索的春日落叶,只有江南才能有的明媚情感,在柔腻中有一丝伤人。她的身上有婴儿般甜甜乳香味,抱着我她说想有个男朋友。一个有着好看笑容和真诚眼睛的男生,以及淡淡的青草味道。于是一瞬间所有因成长而悸动的脆弱倾巢而出。

能产生一切,也能破坏一切的,在这里是成长。

忽然觉得长大的我们回头望小的时候,就像铁皮鼓里的小孩拒绝长大。成年人的世界始终不是梦里那种充满了彩虹与泡泡的颜色,就像我们的十六岁,被考试作业早恋和无病呻吟填充满了的单调。我一直坚信十六岁是个美丽和纤弱的年龄,好像飞翔着的妖精的双翼,闪动着花蕊初开的无措的光芒,就连眉宇间纠结的哀怨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小女儿情怀,微微触碰据颤动战栗,轻轻推开就支离破碎。
我依然习惯称呼自己为女人。很容易感动,更容易感伤。犹如我长久以来都相信,十六岁之后的自己一定是这样那样如此这般的美丽,或许还有一点点妖冶。

而现在我总是在人群中蓦然回首时甩甩已然成长的短发,再迎着光让G一眼就发现我苍白的脸颊和闪着珠光的双唇。




没有人相信我爱过鹅黄,没有人,连我自己也不相信。

我的身体下坠,四周一片混沌,我喊不出口。我瞪大双眼,让扭曲的面容更加扭曲。黑暗,更加黑暗,我只看见黑暗。有音符在脑子里闪,吉他或鼓,敲击我痛楚的神经。每一下,像一根极细的铁丝穿过脑髓。拉回,再穿透,拉回,再穿透……像是少年时期不断纠缠我的李斯特舒伯特莫扎特。我还记得,大概还记得,黑白分明的琴键上,我的十根指头疲惫地飞扬。然后在当归黄芪枸杞等等间度过的童年印象空余一种,就是煎药的瓦罐,有着那个时期最为艳丽的明黄色。罐底很黑,是熏出来的,有点焦。我并不厌恶,也不多爱惜,只是喜欢煎药。瓦罐架在锈迹斑斑的阴晦的煤炉上,暗红的火舔噬着罐身显出无与伦比的瑰丽鹅黄。有苦香。

这是我对童年的最初并最后印象,在某种不确定的眼波流转中擦肩而过。

至于现在,我不怎么做噩梦。因为来不及入睡。

我们的眼睛已无法分辨颜色。

我依然记得JoJo有这么一句话:“而现在,凡事都有着明确的目的。孩子气的讨厌功利,却找不到明艳的理想。还天真地以为记忆是有重量的,可以重新平衡心中已倾斜的现实。”




如果说高中还有什么值得庆幸的,大概只剩JoJo了。我是在军训后黝黑的皮肤蒙湿了汗水,才开始认识JoJo的。那个时候早秋喧嚣的阳光刚刚散去,她就一直坐在我身后。我看见她额头的青春痘在篮球架下熠熠生辉,秋日的依然闪烁跳跃的阳光,使我始终碰触不到的错位的蒙太奇。

JoJo是我所有女朋友里唯一有男友的。我依稀见过那个可以称之为男人的身影从远处匆匆掠过。我看不清她的额面貌,残余的印象只剩下可见反光的白色皮肤和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盘根错节的苍老面容。仿佛幻觉,同饮食男女一群着悲伤。

我从不知道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身边可以在阳光下欢喜雀跃的男孩意味着什么。就像我知道我不会像依赖G一样依赖JoJo,只能深深着无奈,无奈着悲伤,悲伤着麻木。

整个高一,JoJo一直在做物理。我已不清楚她究竟是因为那个男人或仅仅是物理本身,只能看见日子在冲量动量中做着不规则的曲线运动。我看她在所有明丽的日子里捧一本物理咿咿呀呀的快乐着,才想起物理其实一直是我的罩门。所谓物理,之于我就像是架子上的烤肉,涂上蚝油之后有金黄的颜色和滋滋的声音,肉香绵绵不绝,和肉上圆润的光泽一同使附近的野狗不住狂吠。但人是有味觉的,入口之后才发现这块肉不仅忘了放盐,还烤过了头,碜牙。这实在不是个浪漫的譬喻,至于JoJo,她大概是牙比较好。

然而就像我们常会说的“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或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或者是这样那样等等等等以及其它,年少的时候对某些东西的爱情总是不能长久,无论自愿或被迫。我终于在第n次的滑铁卢后终于决定背弃我十年来的理想,而JoJo,我只看见她双眼迷茫。

就像我们通常说的,决定放弃总是比决定拥有来的困难。于是在时间倒数了十天之后,我在那张志愿表上决绝填上“文”字,JoJo撕碎了高三物理竞赛的准考证。像所有小说中有些伤感的画面,那些硬质的白色纸片纷纷坠落,像濒死的天鹅不甘而无奈的缓缓倒下,她拎起书包,不回首,和我们一起走进文班。我不知道她放弃物理和那个在她面前会把色变成涩的男生有多大关系,但我知道她依然挚然着她所挚爱的,就像我依然茫然着我所茫然的。我们生活在十六岁的星空里,因为我们都太容易丢失彼此。

走过的人说树枝低了,走过的人说树枝在长。




当那个胖胖的男人站在讲台上时,我第一次觉得这个有着妩媚女性名字的班主任笑得十分安详,尽管他总是用蹩脚的有些奇怪的普通话对我说:“上课迟到扣两分”,在英语课上大刀阔斧的分段写段意,然后在一个星期内抽背1500个单词。那些曾经压抑着自以为是的怨意突然以令我惊愕的速度纷纷瓦解。或许真的,离别总是格外令人伤感,我们一个一个走上讲台,说着言不达意的话。并非冷漠和荒芜着麻木,只是在长久的悲恸之后已找不回最初的悸动。

至于G,她从来都是要学理的,从开始到现在。后来我送了她一大包花茶,有虞美人和勿忘我,很便宜的那一种。蓝紫色的花朵,泡开之后是温的,有浅黄色澄明的茶水。其实我一直是饮红茶的,滚烫到熏红的发黑的液体,尝在嘴里会有不同味道。G说得不对,灰到发白的孩子其实是她。至于现在的level,只剩下,彷徨于永劫中的,鹅黄。

而JoJo,她从来都不知道我那在明艳与明丽之间徘徊的童年理想。“我的眼睛,一只看着过去,一只看着为了。”当忍受是为了无法忍受,当消停却找不到何处消停,我们的十六岁,在无休止的批判与反驳中光辉灿烂。

忽而觉得时间已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暮霭沉沉,久到万籁俱寂,久到一切都变得寂寥,久到仿佛失去了所有的梦想和激情,久到什么都在沉睡,我开始逐渐伤痛逐渐伤悲。我只剩下枯槁的双眼,茫然张望,四周的一切便在瞬间停止,只剩我能听见的声音。在这一刻,我真的无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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